任何一个广为人知名称的由来都是有渊源的,“红木”就更不用说了,在2000年《红木》国家标准颁布之前,对于红木的理解众说纷纭,收藏界,家具界等认知难以达到共识,导致市场上红木产品良莠不齐,鱼目混珠。
为保证红木产业市场健康发展,1998年4月,原林业部授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制定“红木国家标准”,主要负责人为杨家驹先生。
对于“红木”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杨家驹先生认为“红木”是国内红木家具用材约定俗成的统称,起源于郑和下西洋。
古家具专家,故宫博物院研究院胡德生认为:“红木”专指大红酸枝,以点带面不合适。
这也是学术界上有名的“胡杨之争”。
就如同“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仑苏”一样,不是所有木材都能叫“红木”,经过长时间的论证讨论,学术界,收藏界,家具界众说纷纭,各抒己见,最终2000年9月份杨家驹发表了《中国红木—红木国家标准简介及诠释》,争论也终于尘埃落定。
我们现在常说的红木“五属八类33种”就是杨家驹提出的。选定这些树材也是有标准的。
木材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0μm。
木材密度:含水率12%时气干密度大于0.76g/cm3。
材色(指芯材,不含边材):指芯材经过大气变深的材色。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为红褐色,香枝木类为红褐色,黑酸枝木类为黑紫色,红酸枝木类为红褐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
当然在界定红木标准的时候,也出现了很多其他的不同言论,比如“黄铜黄金论”、“包子馒头说”、“钻石玻璃论”等,总的来说,红木的界定是认为界定与物理特性的统一,在兼顾传统的同时,为“红木”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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