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所属20个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总体方案经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联合批复,日前开始全面实施。11月16日,在国家林业局直属科研机构改革实施动员大会上,2号站网址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局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我院院长江泽慧说,这是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在推进分类改革的进程中跨出的极其重要的一步,也是继242个和134个中央属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后,国务院推进社会公益类第一批四个试点部门所属98个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重大部署。国家林业局和我院作为试点部门和试点单位,有责任带好头、起好步、为全面推动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动员大会由刚任命的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主持,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等部门的领导莅会指导。科技部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朱传柏、中编办四司司长吴知论发表重要讲话。国家林业局科技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我院及直属科研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京区科研单位全体职工出席了大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批复》精神,2号站客服分类改革实施后,国家林业局直属20个科研机构中,我院院部、林业所、热林所、亚林所、森环所、森保所、资源所、资昆所等8个单位转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占机构总数的40%,核定非营利编制1091个,占原编制总数的21.4%;科信所转为中介机构,占机构总数的5%,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木工所、林化所、华林中心、热林中心、亚林中心、沙林中心、竹子中心、泡桐中心、桉树中心、北京林机所、哈尔滨林机所等11个单位转为科技企业,占机构总数的55%,这些机构转制后暂由我院管理。
分类改革实施后,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国家将以专项启动费的方式,增加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科学事业费投入强度。转制为科技企业的科研机构,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清产核资、资产划拨和相应的工商注册等工作;从通过联合验收时算起,开始执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技研究机构转制的有关政策;在此之前,暂时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为了确保分类改革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2号站国家林业局成立了由江泽慧任组长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动员大会上,江院长代表局领导小组就组织实施分类改革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由于各研究所、中心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存在着一定差异,工作进度必然会有先有后。特别是对一部分转制条件还不够成熟的科研机构,还有待于进一步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面向市场的能力。
二是认真学好文件,切实掌握政策。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等有关部门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改革的指导性、政策性文件,不仅要吃透上级精神,准确理解和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把上级政策用好、用足,而且要增加政策的透明度,通过上网公布等多种形式,把政策交给群众,用政策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取得群众对改革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制度创新。要在全员聘用、优化组合中,引入竞争机制,包括人才竞争、岗位竞争、市场竞争等等。所有这些竞争,都必须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指导下进行。科技体制创新的核心是制度创新,要通过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创新建立新型的运行机制。转制为科技企业的机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决策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改革进度服从工作质量。局直属各院所(中心)在制定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时,必须按《批复》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各个阶段和工作单元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质量标准,力求做到进度与质量的高度统一,确保每